六横岛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的六横岛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略)年(略)月4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浙江三门鑫江建设有限公司 | 三门县清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标) |
评标纪要:
湖北森垚建设有限公司、菏泽市胜达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仁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提供的证书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且未提供社保证明;
嘉兴市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嘉兴市金辉建设有限公司、舟山益润建设有限公司、温州永成水利水电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项目班子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陕西富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富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华恒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胜宇泽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汇润鸿源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市长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祖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舟山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海岸建设(浙江)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与其他材料单位名称不一致且无其他说明材料;
金龙水利工程(河南)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
江苏世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未提供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根据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第三条:(略)
河南露旭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授权委托人姓名与签字不一致,授权委托书无效。根据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第二条:(略)
新景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已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根据商务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情形第四条:(略)
公示期限自:(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略)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水利局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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