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工业污水尾水排放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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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舟山市海创新辉水环境有限公司建设的高新区工业污水尾水排放管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略)年9月(略)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评审纪要:
在资格审查时,浙江崇业建设有限公司、丽水李池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1“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第条“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以上两家单位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
浙江铭园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1“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第①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该单位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略)年9月(略)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行政监督:(略)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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