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文化路(略)号资产招租项目(第3次)资产交易公告
筑公资告[(略)]产字第(略)号
一、资产基本情况:
资产一 |
资产名称 | 南明区文化路(略)号资产招租项目(第3次) |
交易编号 | S(略)S(略) | 资产所在地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
起 始 价 | (略)元/月 | 底价 | (略)元/月 |
保 证 金 | (略)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的整倍数 |
评 估 价 | (略).(略)元/月 | 评估有效期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优先受让权 | □ 有■ 无 |
竞得人保证金抵退方式 | □ 抵扣■ 退还 |
联合竞买 | □ 允许■不允许 |
资产其他信息 | 南明区文化路(略)号二层资产(含一层过道(略).3㎡)资产,测绘面积(略).(略)㎡。 |
资产图片 | 门面现场照片.jpg |
| 我要参与查看竞价情况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贵阳市信用联合奖惩云平台数据为准】。
2.意向竞买人登录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略)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略)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略)
竞买报价时间:(略)
三、交易条件
1.合同签订:(略)
2.价款支付:(略)
3.履约保证金:(略)
4.装修免租期:(略)
5.租赁期限:(略)
6.租赁资产作为独立的一个整体进行租赁权的招租,不可拆分,承租方取得租赁权后不得进行转租。
7.承租方装修前应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交《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或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租赁期限届满,承租的资产及附属设备、设施,承租方以正常使用状态返还出租方。
8.租赁资产经营范围为和周边环境相适宜、对环保达标的行业,经营项目一经确定,合同期内如需变更,需经公司审核后书面同意。
9.承租方需按时缴纳物业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略).承租方为法人组织的,除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外,还需提供法人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用途说明书。承租方为其他组织类型的,提供依法设立或登记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有意向的承租人请务必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全面了解资产实际情况。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无
五、竞价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网上竞价,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由公告期报价与限时竞价组成,公告期报价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转让资产限时竞价开始时间止,在此期间竞买申请成功的竞买人均可报价,在公告期至少成功报价一次的竞买人方可取得限时竞价资格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开始,以(略)秒为一个竞价周期,在(略)秒内有竞买人报价的,重新倒计时(略)秒,无竞买人报价的,竞价结束。在竞价结束前,取得限时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均可登录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服务系统参与竞价。
对资产的首次报价可以应价,对资产有优先受让权的竞买人可以对无优先受让权的竞买人的报价进行应价,对资产优先受让权大的竞买人可以对优先受让权小的竞买人的报价进行应价,其余报价均须加价报价,加价幅度须符合公告规定。
六、竞得人选择标准
价高者得,竞价结束后,最高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服务系统确定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为竞得人。
七、转让人:(略)
八、联系方式:
1、转让方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九、附件
合同文本:
合同范本(有装修期)传平台.docx
资产交易公告:
资产交易公告.pdf
出让须知:
交易须知.pdf
贵阳工商养老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 (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