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专业工作的成员满足要求即可): ①设计资质要求:(略) ②施工资质要求:(略) 3.1.2.项目人员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 (1)拟派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略) 3.3财务要求:(略) 3.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1投标人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2 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一标段:(略) 3.4.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或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5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5.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6本次招标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负责设计、施工部分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3.6.2由同一专业且从事相同工作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3.6.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6.5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3.7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