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委 托 人:(略) 监 理 人:(略) 合同名称:(略) (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排洪治涝四期工程)工程监理(第二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汕尾市水务工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草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排洪治涝四期工程)工程监理(第二次)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略) 2、建设地点:(略) 3、工程等别(级):(略) 4、工程概算投资额:(略) 5、工期:(略)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略) 2、监理项目内容:(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3、监理项目投资:(略) 4、监理阶段:(略) (1)施工阶段服务期:(略) (2)保修阶段服务期:(略) 三、监理服务内容和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略) 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5级。田中央直沟排洪渠洪水标准为(略)年一遇;田中央直沟(辅)排洪渠和田中央横沟排洪渠设计洪水标准为(略)年一遇;新建的浮运水闸拓孔闸挡潮标准为(略)年一遇设计,设计防洪标准为(略)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取(略)年一遇。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附件。 2、监理服务期限: ①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略) ②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中标合同价(大写)人民币捌拾叁万伍仟陆佰叁拾贰元伍角肆分(小写:(略)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附1) 3、投标报价书;(附2) 4、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或详见招标文件) 5、通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或详见招标文件) 6、监理大纲;(详见投标文件:(略) 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第三部分附件或详见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等)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全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签订地点:(略) 签订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