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西藏怡鑫商贸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山南边境管理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为规范山南边境管理支队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工作,确保食材安全、卫生,现选取服务机构为支队机关食堂开展食材配送服务。配送项目为肉蔬干杂商超类(含牛奶及奶制品类、食油类、蔬果类、畜禽肉、禽蛋类、肉品及冻货、干货调料、饮料类、熟食类、酱菜类、豆制品类、方便速食、米面品类)和水产海鲜类 | 1.需要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等。2.乙方需具备配送服务的专用车辆及配送人员,按每日制订的采购单提供专门配送服务。3.乙方必须承诺,如果成交,针对该项目,乙方指定的专门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略)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期3年。本合同采用“1+1+1”即每年一签,当年合同到期前1个月,甲方对履约及服务保障情况进行评价、评估合格后续签合同。甲方每月对主副食配送服务进行考核,累计三月考核不合格,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甲方每日(略):(略) | 1.验收以甲方伙食单位验收为准。乙方每次送货时必须按要求填制配送单据,配送单据包括物资品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配送日期、验收单位(人)等要素,配送单据由甲方伙食单位验收人员及厨师长签字验收。甲方对乙方食材进行日考评制度,考评主要对配送质量、配送及时性和价格进行打分。分值 (略)-(略) 分为合格,(略)-(略) 分为良好;(略) 分以上为优秀,(略) 分以下为不合格。《履约情况考评表》详见附件2。2.如果发现有食材、食品存在质量、数量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样备案,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如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可送国家相关质检单位检测,如检测结果属乙方责任,相关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并记录下来,作为考核依据。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乙方。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