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标项一:(略) | 标项一:(略) | 中标人按标项划定范围承担指导制定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指导执法人员现场抽样、样品检测、结果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数据录入等工作(上级业务部门对食品安全抽、检分离工作有新的要求时,应当同意变化,并按照新要求适时调整服务内容);合同期满前出具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分析报告。 | 投标人具有《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所设定的操作条件。投标人服务过程应遵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浙江省有关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服务过程中遇到国家、上级业务部门有新的规范、要求时,承诺同意满足变化了的新规范、新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相应抽检计划要求的服务能力,服务项目原则上不得外包、转让(采购人同意除外)。 |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 | 本招标服务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提供,非标准服务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提供,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
| 2 | 标项二:(略) | 标项二:(略) | 中标人按标项划定范围承担指导制定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指导执法人员现场抽样、样品检测、结果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数据录入等工作(上级业务部门对食品安全抽、检分离工作有新的要求时,应当同意变化,并按照新要求适时调整服务内容);合同期满前出具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分析报告。 | 投标人具有《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所设定的操作条件。投标人服务过程应遵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浙江省有关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服务过程中遇到国家、上级业务部门有新的规范、要求时,承诺同意满足变化了的新规范、新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相应抽检计划要求的服务能力,服务项目原则上不得外包、转让(采购人同意除外)。 |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 | 本招标服务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提供,非标准服务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提供,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
| 3 | 标项三:(略) | 标项三:(略) | 中标人按标项划定范围承担指导制定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指导执法人员现场抽样、样品检测、结果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数据录入等工作(上级业务部门对食品安全抽、检分离工作有新的要求时,应当同意变化,并按照新要求适时调整服务内容);合同期满前出具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分析报告。 | 投标人具有《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所设定的操作条件。投标人服务过程应遵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浙江省有关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服务过程中遇到国家、上级业务部门有新的规范、要求时,承诺同意满足变化了的新规范、新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相应抽检计划要求的服务能力,服务项目原则上不得外包、转让(采购人同意除外)。 |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 | 本招标服务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提供,非标准服务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提供,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