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增发国债庙前等3个乡(镇)(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略)年结余资金)(宣和片区)
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略)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要求需要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条款号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作部分修改;以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内容作部分修改。
二、本项目的招标正文按此次随同答疑纪要(一)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在此期间,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四、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本答疑纪要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
招标正文.doc
[E(略)]连城县增发国债庙前等3个乡(镇)(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略)年结余资金)(宣和片区).LYCF
澄清公告.pdf
答疑纪要(一).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