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遵义石油分公司(略)-(略)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在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延安路(略)号(中石化贵州遵义石油分公司五楼会议室)进行开评标会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招标人:(略)
详细地址:(略)
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联系人:(略)
二、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三、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如下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综合评审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招标代理服务周期:(略)
质量标准:(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综合评审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招标代理服务周期:(略)
质量标准:(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综合评审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招标代理服务周期:(略)
质量标准:(略)
四、公示媒介及公示期
公示媒介:(略)
公示期:(略)
五、中标公示及公示结果异议
公示期内,投标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无投诉或投诉不足以影响中标结果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也有权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2.具体的招标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起招标异议的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