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略) 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2)施工资质:(略) 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 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 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略) 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略)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以 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4. 财务要求:(略) 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 信誉要求:(略) 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查询时间:(略)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6.1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 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6.2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 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