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一标段结果公告
河南诚和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杞县杞投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略)年(略)月(略)日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略)年(略)月 (略) 日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略)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略)
1.2招标编号:(略)
1.3建设地点:(略)
1.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1.5投资总额:(略)
1.6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1.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略)
1.8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略)
1.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2.1资质要求:(略)
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①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②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2.2人员要求:(略)
2.3财务要求:(略)
2.4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2.4.1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含2家)。
2.4.2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2.5信誉要求:(略)
②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略)
2.6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三、开标时间:(略)
定标时间:(略)
定标地点:(略)
定标方法:(略)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核查结果如下:
第一标段
通过核查的单位:(略)
不通过核查单位及原因:(略)
六、中标人信息如下
第一标段
中标单位全称:(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标准:(略)
工期:(略)
项目经理姓名:(略)
证书名称:(略)
证书编号:(略)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公示期三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略))(略)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结果公告之日起(略)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单位:(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