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的为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下角青年路(略)号之一1层(略)号、(略)号的两间商铺,所在房屋为钢筋混凝土9层楼房,建筑面积分别为(略).(略)平方米、(略).(略)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分别为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略)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略)号,水电齐全。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竞价方须是年满(略)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1.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2.租期5年,租金从第四年起增加8%,免租装修期为1个月,如承租权由原承租方竞得的,租期从(略)年2月1日起,无免租装修期。 3.竞得者应在每月(略)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 4.合同履约保证金:(略) 5.如竞得人将该物业作商业经营用途,不得存储及生产出售易燃、易爆、危化品等法律违禁物品;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6.该物业竞投标以电子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7.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8.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9.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第三方。 (略).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略).竞价方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竞价方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如竞价方不按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