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含山县G(略)巢芜线含山段提质改造项目(略)标段监理服务 |
项目编号 | 皖E1-(略)-(略)-(略) |
标段名称 | 含山县G(略)巢芜线含山段提质改造项目(略)标段监理服务 |
标段编号 | 皖E1-(略)-(略)-(略)-1 |
招标人 | 含山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项目统一代码 | (略)-(略)-(略)-(略)-(略) |
最高限价 | (略).(略)元 |
代理机构 | 安徽晨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得胜河公寓门面(略)号肖伟(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略)年1月(略)日9:(略) | 计划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公路机电工程专项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振兴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七层 |
投标价(元)/费率(%) | (略).(略)元 |
项目负责人 | 龚孝飞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 |
证书编号:(略)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略)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略)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略) |
企业业绩 | G(略)南陵界至青阳段改建工程(二期工程)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公路机电工程专项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电商园二期9号楼一层、二层 |
投标价(元)/费率(%) | (略).(略)元 |
项目负责人 | 鲍小飞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 |
证书编号:(略)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略)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略)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略) |
企业业绩 | G(略)来安至釜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三期)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公路机电工程专项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略)号 |
投标价(元)/费率(%) | (略).(略)元 |
项目负责人 | 熊德锋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 |
证书编号:(略)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略)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略)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略) |
企业业绩 | G(略)宁芜高速公路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略)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略)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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