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转让清单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略)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同时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计算按参考重量预收取,最终以实际过磅结算为准,多退少补)2.受让方与广西交易所集团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应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当日内预付成交价款(预付成交价款=挂牌成交价格×参考重量),最终以实际过磅结算为准,多退少补。3.受让方按规定预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2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办理交割手续,转让方与受让方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交割手续。受让方在(略)个工作日内自行负责对成交标的进行搬迁、清理,费用及安全自理。在完成交割手续后,转让方确定最终交易价格,由广西交易所集团结算最终成交价格及交易服务费。4. 标的成交后,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不抵扣成交价款;受让保证金优先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搬迁押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并未违反搬迁协议相关规定的,搬迁押金不计息退还。5.搬迁时所产生的任何垃圾均由受让方负责清理,并保持搬迁现场的整洁,否则搬迁押金不予退回。6.本次交易通过广西交易所集团专用账户结算。7.受让方须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产生的税费由转、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报名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该文件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标的状况确认书;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二、自然人: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该文件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2、身份证明文件;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标的状况确认书;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公开转让的所有标的均按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公告中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公告期内亲至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所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登记,即表明意向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受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2.本次转让标的按现场实物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重量、质量等存在差异为由追究相关单位及转让方的责任。最终成交价格等于挂牌竞价成交价格乘以实际过磅重量(最终成交价格=挂牌竞价成交价格×实际过磅重量)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请意向受让方现场勘察,慎重竞拍。3.标的成交后,按现状由受让方自行拆除、拆解、拆卸、搬迁、清运、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以及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拆卸、搬运标的作业应符合当地及国家的环保及安全标准,合法拆解处理标的,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4.搬迁期间发生标的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肢解、搬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判断搬迁条件,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肢解搬运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5.本项目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就交易金额开具对应的发票。6.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7.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支付至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后2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受让方要在(略)个工作日内自行负责对成交标的进行搬迁、清理。其他约定详见资产转让合同及搬迁协议,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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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详见资产转让清单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 年1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3.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4.受让方不依照挂牌公告约定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账号 | (略)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割单以及结转价函件后,将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优先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剩余部分转为搬迁押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且并未违反转让合同相关规定。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他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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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
2.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
3.标的状况确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