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 | C(略) 审计服务 | 呼伦贝尔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本单位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并满足采购人需求。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略) | 供应商对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按采 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出具相关报告或文件;采购人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在中介机 构出具审计报告等工作成果后的三个月内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 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并按照《质量评价 细则》进行打分。对于评价分≥(略)分的,视为评价合格,支付尾款(中标价的 (略)%);对于评价≥(略)分的,支付尾款(中标价的(略)%)的(略)%;对于评价 ≥(略)分的,支付尾款(中标价的(略)%)的(略)%;对于评价<(略)分的,视为评 价不合格,不予支付尾款(中标价的(略)%)并终身不得参与市国资委的其他项 目投标工作。(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本次财务决算审计和目标任务指标 完成情况审计工作于(略)年3月(略)日前完成主体工作,出具正式报告及全套电 子底稿不晚于4月(略)日。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建议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 情况审计、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财务管理(资金 管控、往来款项管理、预算执行情况、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和计提减 值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债务情况、融资担保情况、捐赠执行情况、重大经济 决策和重点项目投资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存在的金融风险及财务风险 情况)、资产管理、账外资产、产权登记合规完整性准确性及档案管理、资产 出租情况、虚假贸易开展、亏损企业治理、违规经营投资、近三年内注销企业 损失及处置情况核查、董事会和经理层履职情况等国资监管事项)工作于4月3 0日前出具正式报告及全套电子底稿。因不可抗因素致使审计工作未按期完成, 经与甲方沟通后可适当延长完成时限。 | (略)年3月(略)日前完成主体工作(主要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报告和目标任务指标 完成情况审计报告),出具正式报告及全套电子底稿不晚于3月(略)日。内部控 制审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 工作专项审计和企业经营总体管理建议书工作于4月(略)日前出具正式报告及全 套电子底稿。因不可抗因素致使审计工作未按期完成,经与甲方沟通后可适当 延长完成时限。 | 满足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对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 |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