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略)-(略)年度资产评估及复核服务项目A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略)-(略)年度资产评估及复核服务项目A标段 |
采购人 |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略)-(略) |
开标地点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 开标时间 | (略)年1月(略)日 |
公示期 | (略)年1月(略)日-(略)年2月3日 | 响应最高限价 | 计费比例(略)%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 | 经评审的响应报价 | 综合评估得分 |
第一名 | 智和财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四川)有限公司 | 计费比例(略)% | 计费比例(略)% | (略).(略) |
第二名 | 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计费比例(略)% | 计费比例(略)% | (略).(略) |
第三名 | 成都兴良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计费比例(略)% | 计费比例(略)% | (略).(略) |
其他响应人(除成交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响应人名称 | 否决磋商申请条款(响应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磋商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四川兴蓉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响应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2.2业绩要求注①相关要求,依据磋商文件第三章1.3.3之规定,不再与响应人进行磋商。 |
成都兴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响应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2.2业绩要求注①相关要求,依据磋商文件第三章1.3.3之规定,不再与响应人进行磋商。 |
四川金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响应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2.2业绩要求注①相关要求,依据磋商文件第三章1.3.3之规定,不再与响应人进行磋商。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响应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2.2业绩要求注①相关要求,依据磋商文件第三章1.3.3之规定,不再与响应人进行磋商。 |
四川维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响应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2.2业绩要求注①相关要求,依据磋商文件第三章1.3.3之规定,不再与响应人进行磋商。 |
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响应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2.2业绩要求注①相关要求,依据磋商文件第三章1.3.3之规定,不再与响应人进行磋商。 |
四川御鑫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响应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2.2业绩要求注①相关要求,依据磋商文件第三章1.3.3之规定,不再与响应人进行磋商。 |
四川鹏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响应人二次报价评标价低于所有响应人(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经过否决响应条款评审而未被否决的响应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略)%,且未就报价成本构成情况合理说明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依据磋商文件第三章(二)报价评分标准相关规定,予以否决处理。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一、评标结果异议应具备的“六要素”(一)资格:(略) |
监督投诉机构 |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略)-(略)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2.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询价人/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