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评审总得分:(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略)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关于进一步统筹整合民政资源增强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民发[(略)](略)号)、铁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铁岭市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市民字[(略)]3号)要求,进一步整合民政资源,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一、整合服务平台 按照有“专职人员、服务场所、办公设施、服务内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标准,将原设置在镇(街)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以及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进行统筹整合,统一设置为民政服务站。民政局和各镇(街)为驻站人员提供办公和服务场地及必要办公条件。 我市按文件要求在民政局设服务总站1个,在镇(街)设立服务站5个。根据各镇(街)现有常住人口及地域范围实际情况,市服务总站配备7人,兀术街街道配备4人,调兵山街道配备4人,晓南镇、大明镇、晓明镇各5人,共计驻站人员(略)人. 二、购买服务内容 民政服务站在民政局、各镇(街)领导下,围绕社会救助、老龄和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领域开展驻站服务,主要包括服务对象接待、政策宣传咨询、对象排查、信息录入、协助申请救助资金、档案管理、探访巡视等 三、购买服务机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选用管理规范、服务专业、公信力好、筹集社会资源能力强的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企业等作为民政服务站承接机构。民政局与承接机构签订书面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清晰界定服务地区、服务对象、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购买价格、结算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评估考核等内容。承接主体按服务内容开展服务并负责驻站人员的管理、服务责任。驻站人员必须是承接方的员工,承接方与驻站人员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负责支付驻站人员的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并适时调整。对驻站人员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费用,驻站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因工死亡等意外事件,承接方承担全部费用, 购买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服务资金 (略)名驻站人员待遇参照目前我市社区工作者薪资水平,每人每月(略).(略)元,其中:(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采购文件:(略)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略)
2.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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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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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统筹整合民政资源增强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