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1.中标单位按学校的需求提供对学校大门车辆、人员等按校方要求进行管理,做好验证、检查登记、安全保卫等服务。 2.中标单位受学校委托参与协助学校落实“四防一保”(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保安全)等工作措施。 3.中标单位协助学校依法及时处理区域内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等。 4.组织保安员按照服务区域要求,对服务区域出入口进行门卫值守。 (1)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禁止无出入权限人员进入。 (2)查验车辆出入凭证,指挥、引导出入车辆,维护出入口的正常交通秩序。 (3)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核对出入凭据和登记,防止服务区域财物流失或违禁物品流入。 (4)协助服务区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5.组织保安员按照服务区域要求,对服务区域内所有地段和特定目标进行的巡查、警戒。 (1)检查、发现、报告并协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 (3)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6.组织保安员按照服务区域要求,对服务区域内重点要害部位或临时性指定部位进行守护和警戒。 7.组织保安员按照服务区域要求,对服务区域内开展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8.组织保安员按照服务区域要求,保持并提升保安员应急处置能力并提供应急处置服务。 9.组织保安员按照服务区域要求,提供服务区域特定的大型活动安保服务。 (略).在提供日常安保服务外,针对本项目适度储备应对突发紧急事态的保安员,以备向各安保服务区域提供应急处置服务。 (略).除完成上述服务外,中标单位还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相关岗位职责。 (二)派驻要求:(略) 1.派驻的工作人员(略)人,须在 (略) 周岁之下,男性,持证上岗,拟派保安员具有保安员五级(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入场服务人员需要提供体检报告,以及保安员证书原件,身高 (略) 厘米以上。 2.工作人员工作懈怠、不负责任,或中标单位所派出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达不到学校要求的,中标单位应当于 3 日内更换该名工作人员。 3.工作人员长期请假、辞职或被辞退时,中标单位必须 3 日内配齐合格的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略) 1.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2.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做好交接班记录。 3.着装整洁、姿态端正、精神饱满、语言文明;做到严格执勤,热情服务,树立安保人员良好形象。 4.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登记管理规定,认真检查进出人员及车辆所携带的物品,对其携带出校的物品要核查登记,贵重物品出校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无误后方可放行。 5.维护学校大门秩序,及时清理校门周边摊点和车辆,不得滞留门前区域妨碍通行,保证校门安全畅通。 6.校园警务室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自觉爱护公共物品,搞好室内外卫生;不准存放与值班无关物品。 7.在执勤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危及安全事件或其他治安事件,应按规定果断处理,及时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 8.熟悉业务,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记录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发生的案件,确保师生安全。 9.巡查校区实验室、库房、学生宿舍楼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或向相关领导报告,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略).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