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横1路工程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E(略) |
招标人 | 南宁相思湖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南宁城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 | 该项目位于南宁高新区四联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新村大道东侧,可利纵二路西侧,项目规模为道路长度(略)米,红线宽度(略)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污水)、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等附属配套工程。建安投资约(略)万元。 |
开标时间 | (略)年2月9日9时(略)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年2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略)年2月(略)日 |
预中标人 | 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略) |
成员单位:(略)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报价:(略) |
设计服务工期 | (略)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项目负责人 | 蒋以华(路桥工程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略) |
企业诚信评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及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应用的通知,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设计企业的区级及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略)分计。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隆安华侨管理区比亚迪综合测试场进场道路(富侨大道-比亚迪综合测试场)设计2、江南8号路((略)号路-(略)号路)设计3、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张村至六景公路改市政路工程 (张村至伶俐江南(略)号段)设计4、江南1号路(江南2号路-江南7号路)设计5、南宁市渌流沟排水防涝改造提升一期工程设计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本项目无要求。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报价:(略) |
设计服务工期 | (略)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项目负责人 | 孔繁莉(市政道路与桥梁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略) |
企业诚信评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及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应用的通知,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设计企业的区级及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略)分计。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浦北大道(城南片区产业路)(EPC)工程总承包2、百色市田阳区排水防涝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本项目无要求。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报价:(略) |
设计服务工期 | (略)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项目负责人 | 李晓(市政道路与桥梁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略) |
企业诚信评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及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应用的通知,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设计企业的区级及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略)分计。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景州大道(纬八路-景江大道)设计2、北海市北海大道西片区排水改造工程设计3、景五路(景江大道接G(略)延长线-S(略)省道)设计4、江南(略)号路(江南(略)号路-江南(略)号路)设计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本项目无要求。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略)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