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略)年)(平塘县)施工.详见<<贵州省黔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略)年)初步设计(平塘县)>>、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的工程量。
合同金额 | (略).(略)万元 | 开工日期 | (略).3.(略) | 竣工日期 | (略).(略).(略) |
项目地址 | 平塘县 | 备注 | / |
项目名称 | 凤冈县新建镇(略)年土地整治(灌木林地恢复为耕地)项目 | 建设单位 | 凤冈县自然资源局 |
项目规模 | 凤冈县新建镇(略)年土地整治(灌木林地恢复为耕地)项目实施方案及规划设计图纸内工程施工、质量保修;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增减的工程或其他要求的工作内容,同样属于本合同范围。 | 合同金额 | (略).(略)万元 |
开工日期 | (略).(略).4 | 竣工日期 | (略).7.4 |
项目地址 | 凤冈县新建镇 | 备注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规模 | / | 合同金额 | /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项目地址 | / | 备注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至 (略)-(略)-(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略)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地址:(略)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招标人:(略)
文件预览:(略)贵州省黔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略)年)初步设计(平塘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