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合作引入方:(略)
合作引入代理机构:(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解决方案类)(略)年合作引入滚动招募项目(第1批)评审委员会按照合作引入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类别 | 应答人名称 | 否决情况 |
类别(略)-住建行业 | 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迪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宏健智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瓴筑科技有限公司 |
中通建技术有限公司 |
类别(略)-应急行业 | 广州宏健智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类别(略)-政法公安行业 | 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广州迪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宏健智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类别(略)-文宣行业 | 北京中体骏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广东长荣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翰雨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类别(略)-工业行业 |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瑞达科讯科技有限公司因未递交保证金,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应答的要求被否决 |
广东新拓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信兴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康毅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市翰雨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类别(略)-交通物流行业 |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滴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社联劳务有限公司 |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博安云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坦成科技有限公司 |
类别(略)-互联网行业 | 广东抱谷科技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广州天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康毅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
类别(略)-政务行业 | 广州鼎峻科技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广州宏健智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派客朴食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市盛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广州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
深圳市百欧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翰雨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深传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迅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类别(略)-教育行业 | 广州迪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广州宏健智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派客朴食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翰雨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类别(略)-金融行业 | 广东蓝石科技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广州宏健智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翰雨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迅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神州数码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
类别(略)-卫健行业 | 缔加数智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广州市星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原则上低于 (略)万元(含)人民币,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应答的要求被否决 |
广东新拓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迪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集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
深圳市百欧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神州数码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
类别(略)-商客行业 | 广州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 广东省康网星科技有限公司因未递交保证金,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应答的要求被否决 |
类别(略)-大数据人工智能能力 | 滴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广东抱谷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
海南数造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珍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神州数码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
云基华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类别(略)-量子与安全能力 | 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深圳市翰雨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类别(略)-信创能力 | 深圳市翰雨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神州数码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
类别(略)-低空能力 | 广州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类别(略)-智算能力 | 上海邦程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公示时间:(略)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入围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向合作引入方/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招募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合作引入方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合作引入方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以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略).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异议接收邮箱:(略)
合作引入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