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第三标段结果公告
河南诚和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杞县杞投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杞县停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略)年(略)月(略)日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略)年(略)月 (略) 日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略)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略)
1.2招标编号:(略)
1.3建设地点:(略)
1.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1.5投资总额:(略)
1.6标段划分:(略)
第三标段:(略)
1.7计划工期:
第三标段:(略)
1.8工程质量:
第三标段:(略)
1.9招标范围:
第三标段:(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三标段: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提供(略)年度、(略)年度和(略)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2.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需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2.7信誉要求:(略)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2.9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略)本项目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略)
定标时间:(略)
定标地点:(略)
定标方法:(略)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核查结果如下:
第三标段
通过核查的单位:(略)
不通过核查单位及原因:(略)
六、中标人信息如下
第三标段
中标单位全称:(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标准:(略)
工期:(略)
项目负责人姓名:(略)
证书名称:(略)
证书编号:(略)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公示期三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略))(略)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结果公告之日起(略)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单位:(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