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示期为:(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合肥**书面提出。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本标中标候选公示同步在以下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四、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略) 安徽省合肥**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