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略)〕(略)号)的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医用耗材挂网申报工作,切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工作要求,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略)批)信息审核工作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1:(略)
方式2:(略)
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略)批)审核结果
二、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选择公示中的医用耗材信息进行申诉或质疑。
三、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略)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四、公示期:(略)
五、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医用耗材,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挂网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医用耗材,待公示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六、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医用耗材,将于(略)年3月4日起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挂网产品公布查询。
挂网方式按《关于做好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挂网医用耗材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应在(略)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略)
挂网咨询联系电话:(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p)
</p)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