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宗地块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该地属于工业物业产权可分割的项目用地,拟用于建设的产业类型为智能汽车高端零部件(主导产业)、电子信息、新能源。 (五)经新圩镇人民政府申请,该宗地按照不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实行带产业类型、投资指标和产业监管协议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由惠阳区科技投资促进局与土地竞得人签署产业监管协议;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土地竞得人落实产业监管协议约定条款,按照“谁提出谁监管”要求,加强产业监管协议约定条款的履约考核监督,如项目用地后续未达到约定条款的,应按照约定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并进行处置。 (六)经惠阳区科技投资促进局、新圩镇人民政府申请,该宗地属于工业物业产权可分割的项目用地,土地竞得人应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建设,分割转让后原权利人自留的工业建筑面积占分割转让前工业功能确权登记的建筑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略)%。 (七)项目建设需按照《关于惠州市惠阳区南坑片区HZ-HY-(略)-(略)-(略)-(略)-(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惠阳规建条[(略)]3号)执行。 (八)该宗地根据惠阳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略)年第3次会议纪要(惠阳招联纪【(略)】3号)要求,以及惠阳区科技投资促进局提供的《惠州市惠阳区产业监管协议书》约定条款,明确该宗工业用地投资指标进行建设并接受履约考核: ①投资强度:(略) ②单位产值:(略) ③单位税贡:(略) (九)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应到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十)地块交付时间及地块动工竣工时间 1、竞得人在付清地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交地手续,凭《交地确认书》、《出让合同》(正本)和地价款交款凭证等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2、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1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4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