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1.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城区桥西环城西一路(略)号(原门牌号(略)号)(略)-7商铺和中山东路(略)号(2楼仓库)二个标的: (1)标的1:(略) (2)标的2:(略) 本次租赁标的为普通装修,砖混结构,水电基本齐全(均无厕所无下水道,不建议做饮食),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竞价方须是年满(略)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1、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分别为(略)元;(略)元,交易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2、竞得者应在每月(略)日前交清当月租金,以上物业租期均为5年,第4年起月租金递增5%,房屋存在渗漏等情况,出租后由承租方修缮,免租期一个月,租期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合同履约保证金:(略) 4、此物业不得存储及生产出售易燃、易爆、危化品等法律违禁物品;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因砖混结构,楼龄较长等条件所至,(略)号之(略)-7、中山东路(略)号及仓库均不建议做饮食(无下水道)特别是烧烤饮食等。优先考虑保持现有经营模式。 5、该物业竞投标以电子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6、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7、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8、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第三方。 9、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略)、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竞得人须按照合同范本签署合同。 四、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