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以及企业缴纳社保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略)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渠道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