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新能源汽车配套旅馆建设项目设计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略)年3月2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说明和补充的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详见本公告附件。
2.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3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附件二、评分标准(一)商务分评分标准P(略)页中“以往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略)
3.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信息不推送至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仅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s:(略)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调整。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3月9日
【3.9】附件:(略)
答疑纪要一.pdf
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