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合同包(略)(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务维修区业务楼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中标人:(略)
中标价格:(略)
二、其他:
1、采购方式:(略)
2、本项目信息公告日期:(略)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4、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公示期为(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5、中标人信息:
合同包(略)(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务维修区业务楼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中标人:(略)
地址:(略)
中标内容:(略)
数量:(略)
中标价格:(略)
交货期:(略)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略)个日历天内在充分踏勘现场及审核采购单位提供的图纸等资料的基础上,提供所有厨房各专业及不锈钢制品深化实施图、家具深化图纸、所有外购设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外购设备品牌、制造商、型号、产地、详细技术配置、彩页等)、家具材料样样品至采购单位审核、并完成厨房设备相关预埋工作。
(3)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至(略)年5月(略)日前完成到货、安装并具备最终验收条件。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在建设计划及采购单位要求的期限内具备最终验收条件,并根据项目投入使用之日整体进度计划完成验收,确保所有货物按期投入使用,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项目进度需要调整上述期限,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若采购单位要求到货时间有变化的,则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因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时间要求调整而增加的所有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实施过程中不再另行增加。本项目存在众多的与外界工程交叉施工的影响因素,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述外界因素对本项目的节点工期、竣工时间的影响。为满足本项目的节点工期、竣工时间要求,配合采购单位的进度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干扰、赶工风险及可能涉及(略)天×(略)小时连续施工作业的要求,在报价中全额计取相关费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补费用或顺延续工期。
6、备注:(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