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4投标单位所需资质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