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略) 2.资质要求:(略) 3.业绩要求:(略) 4.人员要求:(略) 5.财务要求:(略)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人需承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6.4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6.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