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生活区学校(暂定名)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略)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略)
1.4 招标人:(略)
1.5 项目业主:(略)
1.6 资金来源:(略)
1.7 项目出资比例:(略)
1.8 资金落实情况:(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略)
2.2 招标项目编号:(略)
2.3 标段划分:(略)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略)
2.5 建设地点:(略)
2.6 建设规模:(略)
2.7 项目投资估算:(略)
2.8 设计服务期限:(略)
2.9 招标范围:(略)
2.(略) 项目类别:(略)
2.(略) 质量标准:(略)
2.(略) 合同估算价:(略)
2.(略) 其他:(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略)
3.1.1.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勘察资质:(略)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略)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略)
3.1.6 信誉要求:(略)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设计资质,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3.1.2和3.1.6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勘察资质,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3.1.6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方式:(略)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略)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数智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略)
8.2 开标地点:
(略);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略)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略);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略).1和(略).2。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略). 联系方式
(略).1 招标人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略).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略).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
(略).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略)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略)
(略).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略). 其他事项说明
(略).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略).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略).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略)
[户名:(略)
[户名:(略)
佳通生活区学校(暂定名)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补疑3
(略)BFJBZ(略)
第一部分:(略)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四、设计服务要求”——“投标人设有分公司、分院的,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必须是总院人员,专业设计负责人为总院本部的人数不得少于 (略)%。”请问该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不为同一个人?
答:(略)
2.我单位近期已完成企业名称变更,并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现相关资质证书名称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本次投标我单位将提供新营业执照、原资质证书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变更通知书,以上材料是否满足本次投标文件要求?
答:(略)
注:(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
佳通生活区学校(暂定名)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补疑2
(略)BFJBZ(略)
第一部分:(略)
1.明确本项目是初中还是小学、还是中小学?
答:(略)
2.办学规模为多少人?
答:(略)
3.设置多大的田径场地?篮球场地多少个?排球场地多少个?是否需要设置其他户外体育运动设施?
答:(略)
4.明确教学校舍建设规模需求:(略)
答:(略)
5.是否需要设置宿舍?
答:(略)
6.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项目负责人荣誉要求“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岗位。”如果项目获奖证书上无法体现,提供获奖项目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略)
7.本项目招标文件3.1.7约定“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 的设计资质,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联合体非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2 的勘察资质,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如联合体牵头方同时具备设计和勘察资质,同时承担工程设计任务和工程勘察任务,是否予以认可?
答:(略)
8.本项目业绩要求:(略)
若同一个项目,分不同的阶段签订合同,投标人承担了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标人可提供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及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证明是同一个发包人、同一个项目)。请问是否认可?
答:(略)
9.本项目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请问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是否认可?
答:(略)
(略).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项目负责人荣誉“:(略)
答:(略)
(略).项目业绩合同名称与合格证中项目名称不一致(是同一项目),提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略)
第二部分:(略)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设计资质,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3.1.2和3.1.6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勘察资质,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3.1.6条要求。”
现变更为:(略)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设计资质,承担工程设计任务;
(2)联合体非牵头人中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设计资质要求,并符合3.1.6条要求;
(3)联合体非牵头人中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的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勘察资质要求,并符合3.1.6条要求。
(4)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3.1.2和3.1.6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第三部分:(略)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现延期到“(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4.开标地点变更为:(略)
注:(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
佳通生活区学校(暂定名)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补疑1
(略)BFJBZ(略)
第一部分:(略)
1.义务教育学校是否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与小学各多少班级数量?
答:(略)
2.(略)㎡建筑面积是否考虑住宿?初中部是否需要建设宿舍?
答:(略)
3.我单位有某大学宿舍设计项目,如我方提供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上均能体现评审因素,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业绩网页截图中工程用途为“科教文卫建筑”,请问是否认可为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
答:(略)
4.针对过往设计类型项目合同签订时采用地块名(合同名称),后期该项目在办理审图手续时按规划部门要求变更为标准名称(审图合格证名称)造成了名称不一致(审图合格证项目地址与合同项目地址完全吻合),如若我方补充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盖章的“关于合同名称与合格证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予以说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答:(略)
注:(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