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龙岩交通新材料产业项目-石料仓库,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略)
2、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略)项(略)款分包修改为:(略)
3、由于招标文件系统固化的原因,同时根据闽建筑〔(略)〕4 号规定,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略)项(略).1/(略).2.1款投标保证金第2点中“投标保证金形式:(略)
4、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5分包管理规定”中“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修改为:(略)
5、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5.1分包的一般约定”中“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略)
6、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5.2分包的确定”中“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略)
7、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部分二、投标函附录序号3分包的约定内容“不允许”修改为:(略)
8、本项目最新《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随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发布的为准。
9、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相应的调整。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电子签章授权书.pdf
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docx
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