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项目情况 此次挂牌标的物为空调机组(含新风)、污水处理设备、管道电子式空气消毒装置、电缆等各一批,分4个标的,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交易底价及保证金一览表 序号 | 品类 | 数量 | 单位 | 交易底价(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标的1 | 风冷直膨式空调机组(含新风)、新风机组(直膨式系统)含室外机、排风机 | 1 | 批 | (略) | (略) | 该批设备不保证完全满足配套要求 | 标的2 | 污水处理设备 | 1 | 批 | (略) | (略) | 标的3 | 管道电子式空气消毒装置 | 1 | 批 | (略) | (略) | 标的4 | 电缆 | 1 | 批 | (略).8 | (略) |
三、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请认真阅读) (一)竞价方需是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和其他组织,如竞价方将标的物用作再生资源利用的,应具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营业执照与备案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价方参与竞价需缴纳竞价保证金,各个标的保证金金额详见交易底价及保证金一览表。请竞价参与人特别注意,本项目(标的)竞价人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资格条件的审查由委托方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事后审查,成交候选人必须在网上竞价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委托方惠州第一人民医院提交资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标)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书后,方可到交易中心办理正式成交手续。请竞价人参与交易前,务必认真审阅本项目所要求具备的资格条件;如有疑义的,应事前做好充分咨询调查,确认符合资格。一经参与报价,即视同竞价人已完全清楚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并同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事后审查资质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将标的物用作再生资源利用的,应具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营业执照与备案手续)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二)本项目只支持按标的竞拍,不支持单品类竞拍。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正常工作日:(略) 看样地点:(略) 特别提醒:(略) 五、其他说明 (一)成交候选人产生后,请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委托方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提交资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标)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请成交候选人自行汇款成交款余款到产权交易成交款代收账户(成交候选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成交款代收账户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持资格审查确认书、缴款证明和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成交候选人(成交人)逾期拒绝办理成交手续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二)现状确认:(略) (三)按现状交付:(略) (四)风险转移:(略) (五)责任豁免与承担:(略) (六)成交人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至资产现场,核对资产并签署《资产交接确认书》。《资产交接确认书》一经签署,即视为交付完成。 (七)自交付完成之日起(略)个自然日内,成交人须自行完成全部资产的搬运工作,并将现场清理至无相关标的物垃圾残留的状态。成交人在清场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环保法规,因清场行为引发的任何事故、纠纷或行政处罚,均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成交人须自行承担本次交易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搬运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依法应由委托方承担的部分除外)以及资产拆除、处置等一切费用。自交付完成之日起,转让资产的市场价值波动风险由成交方承担。 (八)咨询电话:(略) 六、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或委托人主管部门惠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处理。竞买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自然人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七、相关图片点击“实物图”查看。交易合同、产权交易成交款代收账户、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八、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方联系人:(略) 九、对标的应予披露、说明的重要事项或重要瑕疵,均已在本项目交易条件说明中如实充分披露、说明。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