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补充事宜
致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中需要修改和增加的内容予以补充,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和招标文件。如果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具体回复及修改内容如下:
问题1:(略)
回复1:(略)
问题2:(略)
回复2:(略)
问题3:(略)
回复3:(略)
①彩色文字,以及任何带有投标单位标识的图形、特殊记号或文字、图形元素;
②标识或暗示投标单位名称、品牌LOGO、人员姓名、产品等信息的徽标、文字、语句等;
③出现标红标黑、涂改、行间插字、删除痕迹、规律性文字安排、规律性符号安排等特别暗示;
④其他任何不符合常规、具有明显暗示的做法。
问题4:(略)
回复4:(略)
问题5:(略)
回复5:(略)
问题6:(略)
回复6:(略)
问题7:(略)
回复7:(略)
修改:(略)
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略)年4月(略)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