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价:(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略) 型号:(略) 2、长度不小于(略)mm,宽度不小于(略)mm,高度不小于(略)mm,轴距不小于(略)mm; 3、纯电续航里程不小于(略)km、前后驻车雷达、(略)全景倒车影像 4、最大马力不小于(略)PS, 5、后置后驱、自动驻车 6、主副驾驶安全气囊 7、前后碰撞预警 8、外后视镜电动调节 9、车内中控锁 (略)、无钥匙进入、无钥匙启动功能 (略)、能量回收系统 (略)、远程启动功能 (略)、内置行车记录仪 (略)、遥控钥匙 (略)、哨兵模式、全速自适应巡航 (略)、多功能方向盘 (略)、前排无线充电、方向盘加热、辅助泊车入位 (略)、自动空调、车内PM2.5过滤 数量:(略)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万一东、苏进进、吴晓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略)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略)
二、无效投标单位:(略)
三、中标单位业绩:(略)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