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略)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略) 3、业绩要求: ①企业业绩要求:(略) ②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要求:(略) 注:(略)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略) 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5.4 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略)〕 3 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 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项目,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项目,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注:(略)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开始查询信息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其他要求: 9.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略)年9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9.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略)年9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9.4 (略)年3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注:(略)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