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采购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2、采购公告中七、其它补充事宜中“3.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修改为:(略)
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3、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略). 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中“-1-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略)〕(略)号)有关规定:
(1)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响应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文中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
修改为:(略)
(1)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响应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文中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服务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4、采购文件第五、磋商与评审中:(略)
5、采购文件相应内容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