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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招标代理编号:(略)
原公告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略)
延期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略)
招标文件中与本次更正公告相关内容对应更正,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本次更正内容与招标文件原内容有冲突,请以此公告为准。
三、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招标人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附件:
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略)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略)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