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采购文件中: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正确关联到对应页,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如因在相对应页面找不到该相关联的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费用自理。
7.在评分标准中除了投标报价外,还须包含明标(综合能力评价)和暗标(技术方案)两大部分,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1)暗标编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不得标注。
(2)暗标中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任何字符、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项目名称、投标人独有的标准名称或编号、电子签章等,不得出现其他具有标识性作用的符号、图案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供应商的特殊做法。
(3)字体、段落、页码、页面布局的设置:
字体:(略)
段落:(略)
页码:(略)
页面布局:(略)
现更正为: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正确关联到对应页,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如因在相对应页面找不到该相关联的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