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治安管理总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治安管理总队蓟州犬类留检所物业管理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本项目网上应答时间变更为:(略) 2.项目需求书中费用分割第1项变更为:(略) 3.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变更,详见附件3。 4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主观分第2项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变更为:(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略)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略)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略)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略)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5.本项目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略)年5 月(略) 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略) (二)联系电话:(略)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人地址:(略) (三)采购人联系人:(略)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略)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略)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5月(略)日 附件:(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项目(项目编号:(略)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略) 单位公章:(略)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略) 附件3.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