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须知前附表,5.履约保证金
原文:
采购包1:(略)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说明:(略)
更正为:(略)
(二)取消对资金安全保障承诺的要求。
招标文件第二章 须知前附表,(略) 其他说明 删除“ 7、为了保障资金安全,投标人须提供资金安全保障承诺(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相应删除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其他响应情况“开具银行保函的承诺函”的要求。
(三)第三章 采购需求-前提
原文:
★号项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号项为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做扣分处理。非★▲号为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做扣分处理。
★号、▲号条款技术参数须提供技术支持证明材料,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以下任意一种形式:
(1)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
(2)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货物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
(4)产品彩页;
(5)货物制造商盖章的产品白皮书。
一般参数(非▲号、★号的其他指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物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否则视为负偏离。
其中:(略)
更正为:
1、本章中标注“★ ”的条款为本项目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如投标人不满足的, 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标注“▲ ”的条款为本项目的重要条款,若投标人不满足的,将在详细评审中加重扣分。
2、标注“★”、“▲”的技术条款须提供技术支持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以下任意一种形式:
(1)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货物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格式自拟);
(3)产品彩页;
(4)货物制造商盖章的产品白皮书或设备说明书。
3、一般参数(非▲号、★号的其他指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物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技术参数承诺函),否则视为负偏离。
4、标注“★十二必须配套的附属设备设施、★十三售后服务”的商务条款须提供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原技术参数“▲1.6每排探测器物理通道个数≥(略)”
更正为“▲1.6每排探测器单元个数≥(略)”
原技术参数“4.2彩色显示器≥(略)英寸,≥2台”
更正为:(略)
其他补充事宜
1、凡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部分,招标文件均做相应变更;
2、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