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现更正为:
投标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现更正为:(略)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
3.2售后服务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供货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协调配合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综合评分:
(1)方案完整、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强的,得(略)分;
(2)方案比较完整、比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9分;
(3)方案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
(4)方案不完整、不科学合理、不具可操作性的得3分;
(5)未提供的得0分。
现更正为: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等内容)综合评分:
(1)投标人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全面的服务内容、质保期长可行的故障解决方案、可靠的人员保障和服务电话的,得(略)分;
(2)投标人具备比较完善的服务体系、全面的服务内容、可行的故障解决方案、可靠的人员保障和服务电话的,得9分;
(3)投标人具备基本完善的服务体系、基本全面的服务内容、基本可行的故障解决方案、基本可靠的人员保障和服务电话的,得6分;
(4)投标人不具备服务保障体系、服务内容缺失、故障解决方案不可行、人员能力不足的得3分;
(5)未提供的得0分。
3.3质量保证措施: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等内容)综合评分:
(1)投标人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全面的服务内容、质保期长可行的故障解决方案、可靠的人员保障和服务电话的,得8分;
(2)投标人具备比较完善的服务体系、全面的服务内容、可行的故障解决方案、可靠的人员保障和服务电话的,得6分;
(3)投标人具备基本完善的服务体系、基本全面的服务内容、基本可行的故障解决方案、基本可靠的人员保障和服务电话的,得4分;
(4)投标人不具备服务保障体系、服务内容缺失、故障解决方案不可行、人员能力不足的得2分;
(5)未提供的得0分。
现更正为: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每项内容逐条阐述):
包含1.生产工艺、质量检测措施;2.质量保障措施。
(1)上述每项内容可行性高、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得8分;
(2)上述每项内容可行性较高、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得5分;
(3)上述每项内容可行性、合理性、针对性尚可,得2分。
(4)上述每项内容措施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