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外国语大学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外国语大学五大道校区校园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二部分 客观分((略)分)”的“4、派驻项目主管评价”第(2)项变更如下: “(2)秩序维护主管:(略) 2.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的“二、人员及岗位要求”中“2.项目主管”第2项变更如下: “2.秩序维护主管:(略) 3.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略)年6月(略)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略) (二)联系电话:(略)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人地址:(略) (三)采购人联系人:(略)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略)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略)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6月(略)日 附件:(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外国语大学五大道校区校园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略)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略) 单位公章:(略)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