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集团(略)-(略)年杂志媒体合作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红塔集团(略)-(略)年杂志媒体合作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项目地点:(略)
2.5 服务期限:(略)
2.6 资金来源为:(略)
2.7 出资比例为:(略)
2.8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本项目暂估金额:(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略)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略)
①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⑤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财务要求:(略)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略)
注:(略)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2现场获取:(略)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
4.3邮件获取:(略)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略)元,文件费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方式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云南中烟官方网站”、“红塔集团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招标人监督电话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络 地 址:(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联 络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