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本采购项目于(略)年6月2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原成交(中标)人为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自身原因于(略)年6月(略)日,分别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采购人)和安徽和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发送了自愿放弃中标的函,放弃“《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项目(二次)”中标人资格,并说明弃标原因。
鉴于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和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决议,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现递补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略)
现将中标结果变更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项目(二次) |
服务范围 | 自然灾害类应急资源分析、自然灾害类风险评估、事故灾难类应急资源分析、事故灾难类风险评估、《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
服务要求 | 1.供应商应为该项目组建专职的、高素质的项目管理服务人员,项目组成员不少于8人(含组长),应保证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 2.供应商在本项目的工作开展期间派遣不少于2名项目组成员每天(8:(略) 3.驻点人员需具有风险评估、应急预案或应急管理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经验,服从应急管理厅工作安排,不能胜任工作的,供应商应对驻点人员进行调换。 4.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反馈意见要及时进行采纳修正,相关的纸质及电子版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负责整理提供。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历天内完成。 |
服务标准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略)】5号 |
注:(略)
五、评委专家名单
万和忠 李功保 杨中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8、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谈判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