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略) 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百千万工程”精品路线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编号:(略) 一、原招标公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4页“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原文:(略) | 现更正为:(略) | 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必须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 | 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必须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 |
二、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4页、第5页“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文:(略) | 现更正为:(略) |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施工资质且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即:(略)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施工资质且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即:(略)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略)页“条款号1.4.1 本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略) 原文:(略) | 现更正为:(略) |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施工资质且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即:(略)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施工资质且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即:(略)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略)页“条款号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原文:(略) | 现更正为:(略)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注:(略)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注:(略) |
五、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2页、第(略)页、第(略)页涉及表述内容为:(略) 更正为:(略) 六、相关事项 1、以上相关内容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本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招标人网上更正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不变。 3、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