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一、内容 我单位于(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上发布了太原市宗业地块二建设项目(南区、北区)(略)kV正式用电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1.原公告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太原市宗业地块二建设项目(南区、北区)(略)kV正式用电新建工程施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范围包含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实验活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太原市宗业地块二建设项目(南区、北区)(略)kV正式用电新建工程施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范围包含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实验活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它内容不变。 注:(略)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