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如下答复:
问题1:(略)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网上巡查系统、无线电作弊防控系统、金属探测仪、UPS不间断电源系统、辅材等多项内容,评分办法业绩内容限定了无线电实时全屏蔽终端,该项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略)
建议:(略)
回复1:(略)
问题2:(略)
建议:(略)
回复2:(略)
问题3:(略)
此部分描述具有倾向性和限制性,且此部分参数与项目功能实现无直接关系。建议:(略)
回复3:(略)
问题4:(略)
(1)参数中“FDWSF设备”的具体含义未明确说明。若该术语指向特定厂商的专有技术、特定功能模块,则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的禁止性规定。
(2)“双向认证时间延迟,不包括穿越安全边界平台及设备等实际网络中其他必须存在的设备延时”的表述存在歧义。根据,GB/T(略)-(略)虽已废止,但其对“端到端信息延迟时间”的定义包含网络传输全路径。参数擅自剔除部分设备延时,可能导致检测结果与实际应用场景脱节,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八条“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回复4:(略)
问题5:(略)
参数中“设备自带云管理功能”“一键设备发现”“一键全网巡检”“一键升级”等要求,可能指向特定厂商的专有技术,可能构成《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的情形。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5:(略)
问题6:(略)
参数要求交换机在弱电间部署时达到IK(略)防护等级,根据弱电间通常属于室内封闭环境,设备受机械碰撞的概率极低。该要求远超行业常规标准(如工业交换机通常要求IP(略)防护等级),构成《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的情形。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6:(略)
问题7:(略)
参数中“支持光口电路保护,通过监测光模块运行状态,如识别光模块短路状态,实现及时将故障模块隔离”的描述,可能指向特定厂商的专有技术,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略)
回复7:(略)
问题8:(略)
(1)★采用嵌入式架构,具备实时操作系统,国产CPU,内置符合国密SM1/SM2/SM3/SM4算法的加密芯片的系统架构;(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证明);
(2)▲SIP路由网关服务器,支持网络、媒体转发、SIP代理服务、本机SIP和下级SIP等功能配置;(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参数中“采用国产CPU”的表述存在严重缺陷。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明确将国产CPU定义为龙芯、飞腾、兆芯、华为鲲鹏、海光、申威等品牌,但同时允许国际品牌(如Intel、AMD)通过安全可靠测评后参与采购。然而,用户参数未明确“国产CPU”的具体定义是否包含通过安全测评的国际品牌,也未引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略)〕(略)号)中关于CPU安全可靠测评的要求,可能构成《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的情形。不同厂商的软件界面和功能实现方式差异较大,截图可能暴露品牌特征,构成《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变相指定特定供应商”的情形。若某厂商的SIP代理服务界面具有唯一性,截图可能直接指向该品牌。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8:(略)
问题9:(略)
(1)▲采用嵌入式架构,具备实时操作系统,国产CPU,内置符合国密SM1/SM2/SM3/SM4算法的加密芯片的系统架构;(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证明)。
(2)▲单台设备应具备不少于(略)路(视频流2M/bps)的流媒体转发能力,并可通过扩展转发设备方式提升转发能力,扩展转发设备数量无限制;视频流转发不低于(略)M/bps,可满足SIP视频转发的性能要求;(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证明)。
国密算法可通过软件或硬件实现,参数强制要求“内置加密芯片”排除了软件方案,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关于“不得限定专利、商标、品牌”的规定。根据GB/T(略)标准,SIP服务器的媒体转发能力应根据实际接入设备数量和码流需求动态配置,参数中固定(略)路和(略)M/bps超出项目实际需要,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设定的技术参数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规定。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9:(略)
问题(略):(略)
(1)▲支持通过存储对摄像机进行时间同步,支持设备向SIP注册时域名及用户名密码配置和物联网(即IOT)接入平台等功能配置;(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2)▲设备身份认证性能:(略)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软件功能截图可能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强制要求提供此类材料可能构成对潜在供应商的歧视性待遇。GB/T(略)-(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规定平台间信令延迟不大于2s,网络时延上限为(略)ms,但未明确规定双向认证时间延迟的具体数值。采购人自行设定(略)ms的指标缺乏强制性标准依据,可能构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禁止的以不合理的技术参数限制供应商行为。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略)-(略))三级及以上标准,身份鉴别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且其中至少一种需使用密码技术(如SM2数字签名、SM4加密)。参数中“至少支持简单口令鉴别机制”的要求,如静态用户名+密码属于单一鉴别方式,无法满足三级等保关于“多因素认证”的强制性要求。若项目涉及考生信息等敏感数据,可能因未采用密码技术导致不符合《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等级保护的规定。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软件功能截图可能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强制要求提供此类材料可能构成对潜在供应商的歧视性待遇。另外,软件功能截图易被修改或伪造,无法真实反映设备的实际性能。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二十条,技术参数应明确且可验证,而截图作为证明材料缺乏客观性和权威性。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参数未要求校时过程采用加密措施,可能违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略)-(略))三级系统关于“通信传输加密”的规定。根据等保2.0标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时间同步数据需通过加密通道传输(如NTPv4的TLS加密),否则可能导致时间信息被篡改或伪造,影响系统安全性。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参数中明确要求与“五河县教体局”现有设备兼容,隐含对该机构现有服务器品牌、型号或供应商的倾向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设备作为资格条件或加分项。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依据参数可知,该设备要求的是正常交换的功能,常规的交换机也可以实现,采用无线电实施全屏蔽终端,存在过度配置,导致项目成本增加,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避免过度配置或不合理的高规格需求导致成本增加”的规定。 建议改为常规交换机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二十二条,采购人一般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非书面方式无法准确描述需求或需要主观判断。实物照片属于样品的衍生形式,且本案中侦测服务器的显示屏功能属于通用技术指标(如频率、幅度值显示),完全可通过书面技术参数或检测报告验证。参数未明确液晶显示屏的技术标准,如分辨率、接口协议、数据传输格式等,仅要求“自带”,可能隐含对特定品牌或型号的倾向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不得以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供应商。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UPS主机的核心功能是电力保障,而“充电保护监测控制系统”“直流系统防纠正装置”等软件功能属于附加功能,配置此类功能将导致预算虚增;另外,“蓄电池短路和接反保护”属于硬件级基础防护功能,通常已集成在UPS主机电路设计中,再次要求软件层面的保护功能属于重复配置,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避免过度配置或不合理的高规格需求导致成本增加”的规定。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3小时率放电容量主要适用于瞬时高负载场景,而UPS系统的蓄电池通常以(略)小时率放电为主。强制要求3小时率指标属于“功能冗余”,增加采购成本约(略)%-(略)%。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避免过度配置或不合理的高规格需求导致成本增加”的规定。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二十二条,采购人一般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非书面方式无法准确描述需求或需要主观判断。实物照片属于样品的衍生形式,而本案中接口参数(如以太网口数量、HDMI接口规格)属于可量化的技术指标,完全可通过书面参数或检测报告验证。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1)▲支持音频格式:(略)
(2)▲具有≥2组线路输出接口(≥1组主输出,≥1组延时输出),适用外接音频信号放大设备。内置音频延时输出功能,调节范围1ms~(略)ms。(需提供得到CMA或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该技术参数证明材料)。
音频格式支持、线路输出接口等参数属于可通过技术文档或制造商声明验证的功能指标。无需强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第八条,采购需求应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专业数字播放器的音频格式支持应基于项目实际应用场景合理配置,(略)种音频格式远超一般场景需求,可能导致资源浪费,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避免过度配置或不合理的高规格需求导致成本增加”的规定。音频延时输出功能的调节范围1ms~(略)ms,远超一般应用场景需求(通常为(略)ms~(略)ms)。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采购需求应符合行业标准或实际应用需求。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1)▲输入通道支持前级放大、信号发生器、扩展器、压缩器、均衡器(≥(略)段参量均衡、可选(略)/(略)/(略)段图示均衡器可调,图示均衡器可用于单独调节带宽)、闪避器、AGC自动增益、AM自动混音功能(门限式、增益共享式)、AFC自适应反馈消除、AEC回声消除、ANC噪声消除、音频矩阵;输出通道支持均衡器(≥(略)段参量均衡、可选(略)/(略)/(略)段图示均衡器可调,图示均衡器可用于单独调节带宽)、延时器、分频器、高低通滤波器、限幅器;基于啸叫检测门限更新法,具有移频+陷波组合反馈抑制,可以使用≥(略)个可编程陷波点,可自由分配动态/静态点,自动/手动切换。(提供功能截图佐证)(需提供得到CMA或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该技术参数证明材料)
(2)▲音频处理器具有跨平台软件,可运行的操作系统版本≥8种,包括Windows7/(略)/(略)、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兆芯版)、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飞腾版)、macOS系统、统信UOS、Ubuntu桌面版操作系统,音频处理器软件可融入会议音频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音频设备统一管理,平台可扫描数字会议主机、音频处理器、混音器、抑制器、功放类产品在线情况,同款产品多台在线设备也可扫描,并显示设备硬件名称、硬件IP地址、在线、离线状态信息;具备一键上传配置信息至云端或保存本地进行备份和一键还原配置信息功能。(提供功能截图佐证)(需提供得到CMA或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该技术参数证明材料)
音频处理器的核心功能是信号处理,而“自动混音功能(门限式、增益共享式)”“AFC自适应反馈消除”等属于附加功能。本项目对会议音频管理无特殊需求,强制配置此类功能将导致预算虚增约(略)%-(略)%。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避免过度配置或不合理的高规格需求导致成本增加”的规定。≥(略)个可编程陷波点”“可自由分配动态/静态点”等表述缺乏量化依据,可能指向特定品牌产品。构成《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的情形。参数要求支持“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兆芯版)、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飞腾版)”等特定版本,可能排除了其他兼容国产系统的供应商。构成《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的情形。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1)▲支持纳入原校园网管理平台,实现零配置开局上线,根据不同区域的业务创建相应业务模板后,绑定设备区域位置信息,设备开箱上电后配置即可自动从软件下发,无需在接入设备端刷入配置,当设备出现故障,支持用新设备零配置替换旧设备,新设备上电后配置自动下发,无需手动配置。
(2)▲支持纳入原校园网管理平台,实现光模块与光链路运维检测与故障告警,并可在拓扑中呈现并查看详细信息,包括提供告警原因分析,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证明。
“原校园网管理平台”可能指向特定厂商的专有技术或协议,其他供应商因技术不兼容被排除。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不得设定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参数。零配置开局功能在校园网场景中属于非必要功能,且可能导致资源浪费,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避免过度配置或不合理的高规格需求导致成本增加”的规定。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直接引用欧盟标准违反国内法规,《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略)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略).(略)ax(Wi-Fi6)主流产品通常采用双射频或三射频设计,支持4-8条流,最大无线速率在1.(略)Gbps至6Gbps之间,参数要求的四射频、(略)条流及8.5Gbps速率远超一般高密场景需求,可能导致资源浪费,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避免过度配置或不合理的高规格需求导致成本增加”的规定。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1)▲支持按照多种运维管理维度对资源进行分组划分,分组可按实际管理诉进行创建,如按区域、厂区、组织结构、管理级别等维度进行划分。支持多层级的分组管理能力,最多支持5层,同时实现上层包含下层资源的管理诉求,需提产品功能截图或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系统应支持记录不同厂家AC管理下的每个无线终端的上网情况,并支持通过账号等信息快速定位终端及终端关联设备,以便进行终端故障分析,需提产品功能截图或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配置要求:(略)
运维平台的核心功能是资源监控与故障处理,而“最多支持5层分组管理”属于附加功能。若实际项目对资源分组层级无特殊需求,强制配置此类功能将导致预算虚增约(略)%-(略)%,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避免过度配置或不合理的高规格需求导致成本增加”的规定。“支持不同厂家AC管理下的终端信息”隐含对特定厂商AC设备的兼容性要求,可能排除仅支持主流AC品牌的供应商。构成《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的情形。配置模块中“模型管理”“采控管理”等功能通常属于高级运维需求,若实际项目仅需基础监控,强制配置将导致预算虚增约(略)%,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避免过度配置或不合理的高规格需求导致成本增加”的规定。 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无线星光图”是锐捷网络RIIL平台的专有技术术语,其功能实现依赖特定厂商的硬件和软件架构。例如,锐捷网络官网明确将无线星光图作为其RIIL平台的核心特性,用于WLAN管理和用户体验分析。其他供应商因技术不兼容被排除,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关于禁止设定指向特定供应商技术参数的规定。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支持自动发现与手动录入”隐含对特定厂商IP地址管理系统的兼容性要求,可能排除仅支持单一管理方式的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关于禁止设定指向特定供应商技术参数的规定。 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内置数据分析模板和组件”通常依赖特定厂商的软件架构设计,参数未明确模板兼容性标准,可能导致只有特定品牌符合要求,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建议删除该项参数。
回复(略):(略)
问题(略):(略)
(1)所投产品与本项目建设的高清网络摄像机、考务汇聚安全管理单元、SIP路由网关服务器、流媒体存储服务器、标准化考点综合管理平台、考场行为分析多模态超脑服务器等网上巡查系统设备,均能实现与原已建五河县教体局、蚌埠市考试院和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现有平台互联互通。
(2)所投无线控制器授权扩容,能够满足本次扩展的无线AP的统一管理,能够与老系统无缝对接。
现有平台和老系统的设备品牌已确定,本次所投设备需要无缝对接,此要求明显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和指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略)
回复(略):(略)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