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略).0分 技术部分(略).0分 综合信用分5.0分 报价得分(略).0分 |
| 技术部分 | 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熟悉程度① (1.0分)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1.1项目概述、1.3信息化运维现状”,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理解分析,内容包括项目目标、项目服务地点、项目服务范围等,得1分;未能提供对项目的理解分析或缺少内容的,本项及以下评分项“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熟悉程度②”均不得分。 |
| 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熟悉程度②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熟悉程度①的描述内容进行评审(项目目标符合或优于采购需求;项目服务地点数量等于或高于采购需求;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或超过采购需求范围):(略) |
| 项目管理方案① (2.0分)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1.4.3项目管理”,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方案,包括:(略) |
| 项目管理方案② (2.0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管理方案①的描述内容进行评审:(略) |
| 项目服务方案① (2.0分)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1.4.2服务要求”:(略) |
| 项目服务方案② (2.0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服务方案①的描述内容进行评审:(略) |
| 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略)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1.4.1.4.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需支持以下功能:(略) |
| 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略)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1.4.1.4.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需支持以下功能:(略) |
| 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略)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1.4.1.4.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需支持以下功能:(略) |
| 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略)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1.4.1.4.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需支持以下功能:(略) |
| 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略)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1.4.1.4.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需支持以下功能:(略) |
| 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略)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1.4.1.4.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需支持以下功能:(略) |
| 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略)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1.4.1.4.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略) |
| 网络运维服务能力 (8.0分) | 1、为提高网络运维效率,投标人提供的网络运维工具支持分布式部署模式,能够实现对被保护终端一对一防护。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和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试证书。 该项满足得4分,投标人需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和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网络运维工具需自带硬件BYPASS功能,网络运维工具故障或停电时网络访问无影响。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并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获得CNAS或CMA标志的检验报告扫描件, 该项满足得4分,投标人需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和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原型演示 ((略).0分) | 由投标人对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运维管理平台进行现场功能演示及答辩,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其功能演示表现,依据下面功能进行评分:(略) |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0分) |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以下认证证书:(略) |
|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情况 (4.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且具有以下资质情况:(略) |
| 本项目的系统工程师资质情况 (6.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系统工程师(1人,项目经理除外),需同时兼任技术负责人,且具有以下资质情况:(略) |
| 本项目的应用工程师资质情况 (6.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应用工程师(1人,项目经理以及系统工程师除外),需同时兼任运维负责人,且具有以下资质情况:(略) |
| 本项目的网络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资质情况 (8.0分) | 本项目的网络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人员(项目经理、系统工程师、应用工程师除外)的资质情况:(略) |
| 本项目的团队技术人员资质情况 (5.0分) | 本项目的团队技术人员(项目经理、系统工程师、应用工程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除外)的资质情况:(略) |
| 同类项目业绩:(略)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具有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信息化运维项目)。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略) |
| 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1.0分) | 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略)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略).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略) |
| 综合信用分 |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